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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十项措施” 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05 08:19

郎溪县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推出“十项措施”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

一是宣传教育均等化。积极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村)、企业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地方和场所,通过免费发放宣传品,举办婚育知识讲座、刷新标语口号、开辟宣传专栏等措施,加强面向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和倡导,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二是技术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到乡镇计生服务所或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放环、取环、补救措施、结扎和查环查孕服务,孕环检报告单由乡镇计生服务所免费邮寄或通过信息网络发送给户籍地计生部门。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告知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覆盖面。

三是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纳入本地生殖保健范围,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同等的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凭《婚育证明》、身份证可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享受B超检查等生殖健康服务,并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加强随访服务。

四是药具供应均等化。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村)、企业、建筑工地、一站式服务点等场所设置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点,方便流动育龄群众获得避孕药具。也可采用上门发送与自主领取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流动人口免费领取药具。

五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等化。强化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群众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

六是生育政策均等化。流动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凭相关证件在我县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同时,向育龄妇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致通报办理结果。

七是优待维权均等化。坚持政务公开,落实便民维权措施。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布县、乡镇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公开办事程序、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多种措施,帮助流动人口解决计划生育、生产生活、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生生育政策的落实,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八是子女受教育权利均等化。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100%入学,流动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县户籍学生入学一视同仁,实施“一费制”全免入学,对长期在我县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县户籍学生同待遇。

九是就业创业及培训均等化。在我县的所有流动人口均可享受各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十是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监督、鉴定,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流动人口15岁以下子女乙肝疫苗等补种率90%。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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