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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天里绽放的“警花”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3-08 00:56

  沐浴着明媚的阳光,踏着春天的节拍,我们迎来了第103个国际“三八”妇女节的到来。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我曾经读过《丁玲文集》里的“三八节有感”一文。那时的我,离“妇女”的称号还尚远,自然读不出什么名堂。上班后,每多长一岁,多读一遍,便多懂一层。   

  “年年都有这一天”,71年前,丁玲在文章里曾提出这样一个疑问:“妇女”这两个字,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七十多年过去了,不用再抗战,不用谈无产阶级,而“妇女”这一名词,也有了不一样的内涵,尤其是在我所从事的警察这一神圣的职业。  

  在历史的长卷中,在戏剧舞台上,那些明镜高悬、执法如山的人,都是清一色的男性。到了今天,历史终于翻开了新的一页。改革开放把中国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推上了时代的潮头,她们以自己奋斗的实践和骄人的业绩展示了自己的开朗、热情、自信、坚毅,她们在工作岗位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在拼搏中实现自我的价值,在进取中塑造自身的形象。在警察队伍中,有一大批女性也走上了执法的舞台,用从前烹洗织绣的玉手铲除邪恶,为百姓擎起了一片安定和谐的蓝天。  

  有人说“女警是男人中的女人,女人中的男人。”出于职业和性格的特点,赋予了女警在公安队伍当中刚柔并济的角色,她们既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阳刚”的一面,也有对人民群众,对公安事业“柔美”的一面,女警在公安队伍中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可谓是“剑胆雄心,侠骨柔情”。  

  有人说,“女人是月亮”,有了太阳,她们才有光亮。而我身边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却用她们的行动,述说着自己“不是月亮”,她们有着自己的光与热,女人不能只为男人活着,她们应该有自己的追求;“女人是完全的”,爱情和事业同等重要。正因为她们又是人妻人母,她们那柔弱的肩膀,在扛起事业的同时,又要扛起家庭,因此,她们所取得的每一分成绩,都要付出比男人多一倍的艰辛,得到一分,就要耗费几分的代价。抬起头,男人女人面对的是同一片蓝天。以女人之长去扎自己的根,开自己的花,结自己的果,去收获一个同男人一样的斑斓的秋天。  

  有人说,“好女人是山,端庄大方;好女人是水,柔情绵绵;好女人是书,满腔智慧;好女人是港,安全可靠。”人们说女性是温柔的,而女警的温柔却别有一番情韵。她们头顶国徽,肩扛盾牌,为崇高的人民警察事业奋斗终生;她们默默无闻,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她们在这个铁血阳刚的地方,巾帼不让须眉。有多少个执勤的日日夜夜,有多少天的风风雨雨,有多少场惊心动魄的第一线,都有她们英姿飒爽的身影。她们,用女性的坚韧不拔和无微不至,撑起了公安事业的半边天,只为了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安宁。  

  或许人们只看到了她们靓丽的一面,却很难想象她们在背后为事业奉献了多少的汗水和艰辛。  

  当女警退下了戎装,就是一名普通的女性,她们拥有多重的角色:在父母眼里她是纯真烂漫的女儿,在丈夫心里她是贤淑娇媚的妻子,在子女面前她是温柔慈祥的母亲。然而,当老人需要照料的时候,她们可能正在执行公务;当丈夫需要体贴的时候,她们可能正在整理案卷;当孩子需要温暖的时候,她们可能已去外地调查。她们久违了脉脉温情,远离了花前月下,然而在她们对当事人的娓娓话语中,在她们为群众排难解纷后的朗朗笑语里,却蕴含着多少女儿的孝心,妻子的贤淑,母亲的仁爱。她们的美丽,不会因为岁月而改变,因为这份美丽不在于她的容颜,也不在于她的年龄,神圣的职业赋予了她们刚柔相济的英姿。  

  她们,是一个平凡的群体,却投身于不平凡的职业。女儿、妻子、媳妇、母亲。为了事业,她们舍弃了与家人共享天伦的温馨;为了工作,她们舍弃了与爱人花前月下的浪漫;为了人民群众,她们不得不舍弃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应尽的义务。她们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因为在她们的心中:“穿上警服,我们就是一名人民警察!”  

  她们是多么的刚强,多么的柔美,多么的勇敢,多么的伟大,她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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