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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文

市农委行政审批科(农业法规科)曹 文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17 23:52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负责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与有关证照的审核管理;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及队伍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协调农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科长职责:全权负责市农委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初审、核准、审批、审签和发证;办理市农委政务信息在“中心”的公开和应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认定;2、农村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方案审核;3、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4、渔船登记、检验及渔业捕捞许可;5、渔船船员发证;6、种畜禽(二级、父母代)生产经营许可;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8、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审核;9、大中型湖泊、水库人工养殖面积超过15%审核;10、水产苗种生产许可;11、农业植物检疫;12、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批准;13、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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