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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剑莉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潘剑莉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佚名 发表时间:05-18 00:05

科室(二级机构)职能:
1、负责办理各类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初审、送审工作;审查各类房地产登记要件资料合法性和齐全性;
2、负责对服务相对人提出的政策、法规咨询的解答工作;
3、负责商品房预售的受理和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4、负责房地产测绘业务的受理和测绘成果出具工作;
5、负责房地产各类业务费用的收取工作,确保无误;
6、负责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书的缮证和发证工作。

科长职责:
    1、负责房地产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高效的服务;
2、负责维护窗口工作秩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负责做好各项房地产登记业务的咨询和引导;
4、负责做好窗口各项工作的安排和内外部协调工作。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抵押权、地役权、预告、更正登记,房地产异议和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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