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负责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测、评价和预警等非现场监管工作;负责上述机构的机构、业务、高管(董事)人员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指导、监管上述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建设、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全面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拟定现场检查立项计划;制定上述机构现场检查方案,组织现场检查,撰写检查报告,对被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受理对上述机构的投诉查处;负责上述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对上述机构发生的案件进行查处督办;负责指导、推动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承担相关调研工作;完成交办事项。
科长职责:负责全面工作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机构、业务、高管(董事)人员的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