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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区棋牌室集中整治工作通告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 发表时间:06-26 15:15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棋牌室管理,解决目前我市城区棋牌室存在的无照经营、聚众赌博、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棋牌室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住宅楼(含地下室)、小区车库、储藏室内,各类临时用房和违章建筑内,不得开设棋牌室。

二、凡在2015年7月15日前自行关闭的违规棋牌室,不予追究。

三、2015年7月16日起,由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公安、环保、住建、城管、工商质监部门对拒不自行关闭的违规棋牌室进行联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拒不自行关闭的违规棋牌室予以取缔,并依法给予处罚。

(一)以营利为目的,在棋牌室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无照经营的棋牌室,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棋牌室,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经业主委员会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妨害公务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得以家庭娱乐为借口,私自、变相经营棋牌室;取缔后又私自营业的棋牌室,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

五、严禁国家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违规棋牌室提供经营场所,或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棋牌室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决不姑息。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办条件的棋牌室,在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重新营业。

七、欢迎广大群众对城区各类违规棋牌室和利用棋牌室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无照经营棋牌室举报电话:12315;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棋牌室,影响他人生活、工作举报电话:12319;赌博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宣城市城区棋牌室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
2015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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