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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立宣城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二)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 发表时间:09-21 08:34

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宣城市物价局将于9月下旬召开建立宣城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5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二、地点

宣城宾馆(宣城市状元南路88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

分档气量(月•户)

分档气价(元/ m³)

备注

方案一

第一档

30m³及以下

3.00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户籍人口

5人及以上的,第一档气量增加10 m³/月•户。

第二档

30m³-50m³(含)

第一档气价的1.1倍,即3.30

第三档

50m³以上

第一档气价的1.4倍,即4.20

方案二

第一档

30m³及以下

3.00

第二档

30m³-50m³(含)

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60

第三档

50m³以上

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50

四、听证人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名单(共3人)

戴祥、沈显勇、汪飞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8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赵玉莲、卢凡文  消费者参加人(8人):付 凯、高宗华、马鸣驹、孟 武、钱志红、汪圣泽、吴忠民、张晴兰  学校、福利院参加人(2名):马文虎、许娟  经营者参加人(1人):季平玉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人(2人):伍万云、耿刚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3人):陈燕、杨春、杨伟

特此公告。


宣城市物价局

2015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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