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宣城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21 08:35

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宣城市公共卫生监督所(局)长高宗华违规使用公车和组织单位部分职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主任熊鸣放在兼任开发区城管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郎溪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刘长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潘晓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泾县文联主席、党组书记李直斌在任泾县中学校长、党委书记期间,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泾县榔桥镇林业站原站长王长辉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越是重要节日,越是容易发生“四风”问题。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那些心存侥幸、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强烈信号,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