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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推动老旧小区水电气通信等同步改造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表时间:07-21 15:38

近日,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多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同步改造提升,明确改造内容和标准,并划定专营单位和居民出资范围。

安全整洁: 楼栋飞线、废线需全部清理

根据新规,全省将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对不符合居住安全和日常生活保障需要的,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实施的城镇老旧小 区,同步实施供水、供气、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有关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专营单位出资对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由专营单位负责 设计施工,并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供水管网未实现“一户一表”、管道设备老旧破损、材质落后的,应纳入改造内容。水量水压不满足要求的,应增设二次供水设施。供气设施设备,同步推进管道燃气入户及老旧管网改造。

对于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改造,优先采取“多网合一”方式,楼栋外线缆入地敷设,楼道内线缆不裸露敷设。全部清理飞线、废线,做到外观统一、安全整洁。对需5G网络升级改造的,做好留线。

按照保障供电安全可靠、考虑发展需要的要求,确定供电设施设备改造方式,具备条件的,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同步进行线路规整,确保与小区环境协调。

改造资金:

明确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出资范围

涉及水电气等小区设施改造的费用谁来出,是居民们十分关心的环节,本次新规专门对改造中的出资方式进行了明确。

其中,各通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负责各自飞线、废线的清理,“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及架空改造费用纳 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小区配套供电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应当出资改造,并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供水、供气改造上,分户计量装置用户侧户内供水设施设备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居民承担;分户计量装置和用户侧户外的供水(含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改造资金,由相应的专营单位负责。

管道燃气计量表在户内的,计量表后燃气设施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居民承担;计量表在户外的,户内第一道阀门后燃气设施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居民承担,其余管道燃气改造资金,由相应专营单位和政府负责。

各地要依法依规,按照专营设施设备产权归属,明确专营设施设备改造出资。对相关设施设备的改造,鼓励按照国家规定,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此外, 对未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可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责任界定:

让改后产权归属变得更清晰

按照要求,改造后的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营单位。原则上,改造后的入户端口外的通信、广播电视设备全部由专营单位管理、运营和维 护。已实施“一户一表”且设备移交至专营单位的,电力、供水设施设备全部由专营单位管理到户。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产权移交的专营设施设备,有关专营单位应予 以接收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

省住建厅还提出,各地要按照城镇老旧小区“十四五” 规划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加强与各专营单位年度计划协同对接,同步将专营设施设备改造有关内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征求专营单位意见,专营 单位参与改造方案联审。支持协助专营设施设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秩序,完善技术标准保障施工质量。

【责任编辑:靳琼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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