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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21 15:49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确保已建成项目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近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的意见》,着重建立民生工程责任、管理、投入、监督等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是责任机制。

县市区政府承担各工程类项目后续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市区主管部门承担具体责任;市直各主管部门履行调度、指导和监督责任,其中市本级项目建后管养的具体责任由市直主管部门承担;市、县市区民生办承担协调、服务、推动责任。

     二是管理机制。

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设备管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创新运行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外包管理等方式,积极探索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新举措、新办法。

     三是投入机制。

探索“四个一点”渠道,即财政投入一点、集体投入一点、群众投入一点、社会投入一点。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原则上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工程类项目财政投入的5%安排建后管养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设立民生工程管护基金,统筹用于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的奖补。

     四是监督机制。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开展巡视评估。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注重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结合调研、督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活动对民生工程管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掌握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zha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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