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传媒网讯 最近,省政府决定:在宁国市、广德县等12个县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
试点县享有省辖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政策享有等方面,均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或直接报省审批。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须经设区市审核、审批的事项,由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试点县办理。
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县的要求是:“十一五”期间,各县生产总值增速超过全省县域平均水平;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全部财政收入翻一番以上。按照有进有出、两年滚动的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将予以淘汰,达到要求的县可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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