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宣城市区供水价格3月1日起调高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08

  近日,市物价局、市建委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提高市区供水价格。此次市区供水价格调整,是将市区供水平均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1.13调至1.33元,每立方米调高0.20元,具体涉及了居民生活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共五类供水价格的调整。水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性,使得水价的问题一直都很引人关注,对于我市现行供水状况和此次调价的具体情况,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做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

  近年来,由于我市城市的快速发展,原供水公司自我积累能力逐年减弱,资本生产性投入明显偏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和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旧城区管网布局不合理,水质化验设备及工艺也未达到建设部规定标准,现有城市供水管网已无法满足人民生活和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造成局部区域供水极其短缺的被动局面,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另一方面,从水务公司自身运作制水供水程序来分析,由于该公司源水为水阳江取水,距离远且地处丘陵,需通过二次加压,取水及制水电耗增大,加上国家先后多次调整电价,制水供水所需的电费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而企业改制资产重估增值、工资及附加费调整等因素都导致制水成本逐年钢性上扬,已造成企业经营亏损。从市区供水现状看,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势在必行。

  为加快城市水价改革的步伐,提高供水的使用效率,逐步建立节约用水的科学、完善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的供求情况合理制定了城市水价调整方案。由于目前我市未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此次调价在考虑自身主客观因素外,同样也参考了周边城市的现行水价,调整后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均与周边城市基本相当。截至日前,居民生活用水:宣城调整前0.95元,调整后1.05元。周边城市(不含污水处理费)现行价格:芜湖1.05元、马鞍山1.10元,池州0.95元。从国家的水价改革政策来看,理顺供水价格,逐步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是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水价改革的趋势。

  为了保证这次水价调整的合法性和客观性,2006年3月11日市水务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申请,市物价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和审核。11月24日,市物价局、市建委召开“宣城市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就此次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调价方案采用了各方代表的意见,最后确定调价幅度不宜过大,制定新供水价格适当拉开各类用水价格,将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并考虑城市低保家庭利益。

  供水价格调整后,原宣州区物价局规定的每户每月加收一度表损的政策取消,城市低保家庭仍执行市政府宣政[2004]8号规定,每月免收4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费。
 

>
【责任编辑:】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