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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许道明否7成指控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40

  昨天上午9点,许道明、江黎夫妇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第2天的庭审。至17:20庭审结束,但仍然处于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对起诉书受贿指控的第2起至第8起进行了举证,许道明的辩护律师对第2起至第7起的举证一一质证。第8起指控的举证、质证于今天上午9点继续。

  在昨天一天庭审的举证、质证中,许道明对绝大部分受贿指控都予以否认,只承认收了少部分的钱。随着举证的展开,许道明、江黎夫妇的律师不断质证有关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违法,还一度请求法庭中止审理,允许案件涉及的几个证人出庭作证,但未得到法庭同意。


  辩护律师请求中止审理

  昨天,许道明、江黎夫妇再次走进法庭。同坐被告席的夫妇俩似乎比昨天关系要“融洽”。当公诉人读完证据材料后,江黎似乎没有听清楚,一旁的许道明立即举手向法庭报告,称妻子听力不好,希望公诉人能再念一遍。

  庭审开始,公诉人就前天未结束的许道明、江黎夫妇涉嫌共同受贿100万一项指控继续举证,列举了江黎的妹妹江琴(音)夫妇的证言。但两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质证时都质疑证言的真实性,并认为证人证言的取得在时间、地点、程序上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不能作为证据采信。江黎的律师刘建华甚至向法庭提出让江琴夫妇出庭作证的请求,或者中止审理,但没有被法庭采纳。与第一天的庭审一样,昨天,许道明夫妇的辩护律师在每一起受贿指控的举证后,都逐一提出这些证据的取得不合法。

  许道明否认7成受贿款

  起诉书第2、3、4起指控,许道明从1995年至去年春节,先后单独收受合肥某食品公司老总、安徽某建设集团董事长和安徽某电缆有限公司老总人民币48万元、美金1.06万元、港币1000元、购物卡6万元,其中包括其单独受贿最大数额27万人民币和4.5万元购物卡。

  “我没收他们的钱!一分也没拿过。”从前天庭审到昨天庭审,许道明、江黎夫妇对共同受贿100万的事矢口否认,许道明对第2起至第4起的受贿指控也完全否认,说自己没收过一分钱。许道明称,检方所指控的这3个人给他送的这些钱完全是不存在的事情,他是帮他们办过事,但都是按照政府文件和法律规定办事,从没收过他们的钱。

  法庭上,许道明除了对前4项指控完全否认受贿外,对第5起指控,他否认了受贿12.3万元指控中的8.3万元;对第6起指控,他仅承认受贿23万元中的7000元;对第7起受贿6.43万元的指控,他否认了3万元。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两天庭审下来,许道明否认的受贿款项达到人民币181万余元,占整个被指控受贿数额256万余元的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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