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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湾水库实行春禁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57

宣城传媒网讯 近日,宁国市发布青龙湾生态旅游区港口湾水库禁渔通知,通知规定,港口湾水库于今年3月5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实行春季禁渔。
  据了解,港口湾水库禁渔区域包括港口湾水库现有水域(上起甲路镇甲路村里塔和方塘乡上坦村昔干,下至水库大坝)及各通库河流的河口。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捕捞活动(如因养殖生产确需捕捞的,须完善手续报有关部门批准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严禁违规游钓;严禁收购、运输、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同时要求,港口湾水库春季禁渔工作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青龙湾管理处配合。库区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库区及沿库村民的宣传教育,防范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活动的发生。渔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库区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反春季禁渔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工商部门要加强水产品交易管理,抓好集贸市场等水产品经营场所的检查,渔业公司要加强对库区捕捞生产单位的管理。该禁渔工作将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坚决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禁止捕捞作业,严厉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检查,确保禁渔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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