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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建立长效机制 进行制度化管理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2-11 01:54

  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市建委召开了市区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研究部署春节前支付房地产项目的农民工工资问题。
  会上各开发企业首先汇报了本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和春节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措施。会议提出:春节前各开发企业一定要按照工程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从现在起,要安排专人监督施工单位把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开发办要求各开发企业认真研究,就市政府已出台的宣政[2008]68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积极应对当前的经济困难,合理安排工程开工时序,积极筹措资金按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
  市建委副主任蓝金辉指出:这次会议既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座谈会,也是一次房地产形势分析会,更是工作布置会,各开发建设单位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出发,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兑现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兑现工作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支付、积极应对,务必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并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要加强与施工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施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市建委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管,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查处和工程款清欠、形成合力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宣城建设。 
  另悉,为维护农民工和合法权益,早在2006年4月1日,市建委和劳动保障局联合出台实施了《宣城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宣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由原建筑领域扩大至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港口码头等多种领域。此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行制度化管理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已达1112. 9万元(其中市直540.8万元),为清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编者】年关将近,带着一年积攒的“辛苦钱”回家过年,这是农民工心中的美好希冀。最近两年我市相继开展“帮农民工讨工钱”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受到市内外农民工们的一致称赞。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农民工“堵门讨薪”的事儿又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诚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房子不好卖是事实;公路建设中资金筹资难也是事实,但却不能以此为理由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因为这事关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公平,事关“和谐社会”和“平安宣城”的建设。所以,市建委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出的“春节前一定要按照工程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话,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愿各开发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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