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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通知 就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9 17:04

  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就严明我市防汛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本单位防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防守人员、防汛物资器材落实到位。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主汛期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准外出。对因失职渎职或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二是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支持防汛、服务防汛。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现场办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险情,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坚决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化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团结带领群众做好防汛工作,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在防汛救灾中加重基层负担,用公款大吃大喝、搞高消费娱乐活动、打牌赌博等行为,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入到防汛工作第一线,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是否自觉坚守防汛岗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汛物资、经费及时高效用于防汛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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