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市查获首例女子醉驾者

我市查获首例女子醉驾者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09 00:11

  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市交警二大队查获一名醉酒驾驶的女性驾驶员,成为醉驾入刑以来我市查获的首例女性醉驾者。
  10月23日晚,市交警二大队组织民警在市区叠嶂路开展打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21时20分,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时停时走地向查缉点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这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冲卡,差点撞上了正在执勤的交警。行驶中,本田车撞上前方的出租车后“被迫”停下。车门一开,一名女性司机满身酒气、步履蹒跚地走了出来。现场查缉民警立即将驾驶人丁某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而当交警准备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时,当事人丁某情绪激动、极不配合,将民警手中的测酒仪打掉在地。后经民警近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驾驶人终于逐渐稳定了情绪,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血液样本提取的强制措施。
  民警请来医务人员,对驾驶人丁某依法提取了两份血液样本进行了封存,并于10月24日,送交宣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宣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丁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28mg/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2日,交警依法对丁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据悉,醉驾事实被查清后,将依法移送起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