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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高位推进2016年监督执纪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2-23 14:24

2月14日,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天,宣城市委书记姚玉舟听取了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巡察领导小组近期工作及全市党政机关春节期间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高点定位,超前谋划,着力加快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出台《2016年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制定《2016年第一轮常规巡察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方案》,已经启动对9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和所有换届乡镇的换届风气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姚玉舟书记对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巡查领导小组近期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市纪委监察局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他强调,一要常抓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精神,列入今年纪律审查重点,加大对违反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要以上率下抓实同级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在加强同级监督方面要敢于担当、大胆“破题”、先行先试,认真探索有效监督同级党委常委的途径和方法。一方面市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市纪委加强对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遵守党的纪律和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纪委在市委重大决策事项中的监督作用,大力支持纪委加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委权力运行。另一方面,市委负责同志主动接受市纪委的监督,带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市纪委报备个人有关情况。三要严明纪律监督公车改革工作。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率先规范公车管理,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建立市厅级干部公车使用情况报备并接受监督制度,通过在公车监管平台上查看公车运行轨迹等方式,每月对市厅级干部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要不定期对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车“隐身”、公车私用、车补福利化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反车改政策及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相关个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要创新方式加强巡察工作。市委已经专门设立了市委巡察办以及三个常规巡察组、若干专项巡察组,市委巡察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好今年安排的常规巡察43个地方和单位以及专项巡察25个单位的工作,实现巡察全覆盖。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定位,努力做到发现问题深、准、实。要突出巡察重点,按照中央“四个着力”的要求,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加强结果运用,将巡察结果作为部门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巡察结束后,要将巡察情况通过媒体进行通报,使巡察工作更有震慑力。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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