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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责任传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1 08:47

今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推进各项任务分工落实。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年初召开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组织6个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质询和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7个县市区共组织27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市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严格执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月报告”制度,强化派驻机构责任担当意识。

强化责任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将年度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为113项具体任务,明确42家牵头责任单位及相关协办单位。创新年度综合考核方式,科学合理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指标,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上半年,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31名领导干部予以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宣纪)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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