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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中院审结休宁"红缨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1人均获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0-24 08:53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近日,黄山中院对李强、李柏铜等21名原审被告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二审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了12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法院查明:李强、李柏铜等人在共同开设赌场的犯罪过程中,形成了以李强、李柏铜为首要分子,陈义云、李振东等人为骨干成员,储志伟、张学义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依托随时可能付诸实施的暴力,共同多次故意实施开设赌场行为,并伴有聚众斗殴及故意伤害等情节。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暴力手段,操纵、经营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30余万元;为维护赌场秩序及非法利益,该犯罪集团使用红缨枪、关公刀、长矛等作案工具与他人发生殴斗,造成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据此,休宁县法院一审对首要分子李强、李柏铜均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其他成员则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领刑。一审宣判后,李强、李柏铜等12人上诉。黄山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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