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央文明委表彰了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我市多个单位(家庭)接受表彰。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入选9个,其中我市2个。
广德市、宁国市
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全省入选81个,其中我市5个。
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绩溪县长安镇下五都村、泾县琴溪镇赤滩村、广德市杨滩镇燎琳村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入选102个,其中我市4个。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泾县人民法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德市供电公司、宣城市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全省入选20户,其中我市1户。
赵玉莲家庭 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宝城社区
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全省入选28所,其中我市2所。
广德中学、宣城市第二小学
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入选7个,其中我市1个。
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同时,在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我市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成功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