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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疫,牢记“出门戴口罩”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作者:郭元鹏 发表时间:03-21 10:10

3月17日,常州第5场疫情防控发布会通报:近期,常州市三河口中学校门外,因一位接孩子放学的家长未戴口罩,导致病毒在一定范围内快速传播,30多人被感染。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坚持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尽快控制住疫情蔓延。(3月18日《荔枝新闻》)

就是因为一位家长在学校门口接孩子没有戴口罩,结果其又是一位“新冠病毒携带者”,导致了30多人感染。这一次常州疫情暴发的教训不可谓不惨痛。陕西也有过这样一个例子,因为病例A的一口痰,导致在户外行走、没有戴口罩,也未接种疫苗的病例B被感染。这样的事情原本不该发生。假如说,所有人都按照疫情防控标准执行,都做到了“出门戴上口罩”,都做到了“保持一米线距离”,就会是不同的结果。

坚持科学防疫是战胜疫情的不二法宝。研究表明,如果现场有病毒携带者,那么“佩戴口罩”与“不戴口罩”的感染风险是截然不同的:假如“新冠携带者”与普通市民两个人都没有佩戴口罩,感染几率是90%;假如“新冠携带者”没有佩戴口罩,而另外近距离的人佩戴了口罩,感染几率是30%;假如“新冠携带者”和近距离的普通人都佩戴了口罩,感染的几率是1.5%。由此不难看出,戴不戴口罩结果是不同的。

戴口罩当然是不舒服的,但是在疫情面前,被感染的风险和不太舒服两相权衡,当然还是健康安全更重要。用“暂时的不舒服”换“未来的很舒服”,是非常值得的。

而且需要知道的是,疫情期间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还是违法行为。在平日里,你是否佩戴口罩只是个人好恶。在疫情期间就不同了。目前,各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发布相关命令、决定、通告、通知,采取包括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禁止外出、限制人群聚集、小区封闭式管路等一系列临时性管控措施,全体居民均应该严格遵守。疫情期间戴口罩,属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不执行,就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疫情期间出行“不佩戴口罩”是违法行为,对于这一点市民切莫有游戏心态。

“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

科学防疫才是防疫的正确姿势。疫情之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都已经进一步动员起来,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做好“防疫三件套”牢记“防疫五件套”,做到“出门戴口罩”“规范戴口罩”,就是最小的代价,就是为防疫做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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