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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皖产出租车可获补贴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0 17:44

   近日,省财政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政策,对今年4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省产出租汽车并实际投入营运的,省财政按照每台车30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省财政厅经建处相关人士解释,此举旨在促进省产汽车工业发展,鼓励出租汽车行业购买省产汽车。

  据了解,本次省产出租汽车补贴的对象是实际出资购买省产出租汽车的车主或公司,在审核确认后,补贴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补贴按照车主(公司)申请,市、县审核兑付和省级清算拨付三个程序进行。出租汽车车主(公司)在补贴政策期内购买省产出租汽车并实际投入运营后,可向当地交通运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车型图片、购车数量、购车发票复印件等审核材料。市、县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并已实际投入运营的新购省产出租车相关信息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标准向车主(公司)直接兑付补贴。

  目前,省财政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已要求各地财政、交通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购置省产出租车补贴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使补贴对象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和申报程序。各出租汽车车主及公司可根据补贴政策,尽快准备相关材料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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