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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志愿被更改致未被录取 篡改同学志愿如何担责?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8-04 09:30

  ■ 专家

  篡改同学志愿如何担责?

  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行为,即考生将选报志愿的电子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输给招生部门,属于电子通信行为。篡改他人志愿,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或通信秘密,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篡改高考志愿,也侵犯了考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破坏了高考招录工作的正常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尽管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受教育是基本权利,但《刑法》并未对此类行为入罪,目前难以从实质角度追究此类行为的刑责。

  此外,本案中,常升的高考志愿被篡改属于个人行为,校方、招生办对此行为均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此类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强化高考考生的个人信息保密意识。对于篡改他人志愿的行为,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杜绝此类现象。

  常升还能否被陕师大录取?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8条规定:各省级招办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也就是说,招生工作一旦完成,就不能再进行本科层次学生的招录。

  但该规定同时表示,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区、市)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委会同意,有关省级招办可在本省(区、市)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

  因此,常升已不能被陕师大的师范专业录取。如果其想在今年继续学业,只能通过专科补录这一途径,虽然该校招生名额未满,但其是否会申请补录还需要看学校决定及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不确定性极大。

  此外,郭某虽然篡改了常升的志愿,但与其自身被录取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其录取仍有效。但由于郭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其是否可以正常入学,还需要由录取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记者曾金秋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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