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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百姓问政”节目受理问题反馈
来源:南宣论坛 作者:吕天放 发表时间:03-26 08:31

1、市民反映市卫生局宿舍小区排污不畅及改造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3月10日下午,我委房管局与市政局、宣州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共同赴现场踏勘,确认因排污管及化粪池因建设年代久远、老化导致堵塞。目前已疏通了排污管道,下一步,已建议宣州区将此列入2015年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巩固项目,已彻底解决问题。


2、花屋新村居民反映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取350元费用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目前市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执行市物价局《关于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宣价服[2006]11号)为700元/户,费用组成主要包括分水表、闸阀及水表安装、管道安装、剔槽打眼等所需的工程费、材料费、人工费等。2013年,为减轻居民负担,加快推进市区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我市决定按照居民缴纳部分、专项资金垫资部分、企业让利部分的原则,在700元/户的基础上再对用户实行优惠报装,目前实行企业让利150元,政府补贴200元,用户承担350元价格予以优惠,在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收费时办理。同时我委已要求水务公司在今后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理解、支持“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3、阳德社区居民反映大唐售楼部至财富广场附近路灯昏暗不亮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大唐售楼部至财富广场附近路灯由开发公司代建,我委已将此情况通报开发公司。现已修复。


4、阳德社区居民反映大唐社区办公用房未落实,安置在5楼的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我委房管局经与大唐财富广场项目相关人员了解,并核查规划设计图纸,该区域配建的办公用房,规划设计安排在三号地块(大唐财富广场)4层,未安排在5楼,该项目未曾调整办公用房位置。我委房管局将在该项目竣工交付办理移交办公用房时予以严格把关,确保办公用房按照规划设计落实。


5、开元小区居民反映开元小区幼儿园至今仍在收房租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3月11日下午,我委房管局与宣州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到现场,与该小区业委会当面沟通,从目前调查了解情况来看,该幼儿园尚未办理房产证,归属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属政府所有,二是属企业所有,还需从当年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招拍挂条件上来进一步确认,双方沟通的意见由宣州区物业办派员陪同业委会到国土部门继续查阅幼儿园产权相关资料,进一步弄清权属问题。


6、网友反映北门拆迁缓慢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区域内被拆迁房屋5169户,需拆迁房屋约50万㎡,涉及人口约23000人;项目自2008年3月实施以来,累计已完成拆迁4345户,占5169户总拆迁任务的84%(尚有824户待拆),拆除房屋面积约44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共完成拆迁250户,拆除拆迁难谈户共29户,其中道叉河区域8户、家乐福区域4户、民生路区域6户,拱极路区域4户、保障房建设区域7区,有力的保证了道叉河、民生路、家乐福等重点工程建设。

北门改造项目从启动至今已有6年多,由于时间跨度大,房价涨幅大,被拆迁户要求愈来愈高,造成征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拆迁进展缓慢,目前各动迁部正在加大动迁力度,计划年内完成位于北门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区域内的拆迁任务。希望各被拆迁户积极支持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为宣城市的美好明天尽自己一份力量。


7、网友反映水阳江大道没有贯通闭合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水阳江大道为我市城市道路网中一环,全长23km,现已完成约17km,仅有阳德路至昭亭路段之间约5.9公里的闭合段尚未建设。

该项目分两个标段建设(东段和北段),其中东段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桥梁桩基31根、1号塔钢围堰、承台挖方施工、凿桩头14根、承台垫层混泥土浇筑,正在进行2号塔钢围堰施工。北段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前准备工作。


8、网友反映市区交叉路口绿化过高,影响交通安全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近年来,我市城市绿化跨越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目前正向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冲刺。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就是部分路段绿化过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就此情况,我委园林、市政局与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经实地勘查,采取了以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对道路中央分隔带绿化植物过高的处理

(一)对中央分隔带应急抢险通道口采用1.2米高铁制护栏进行封闭,实施物理隔离,禁止人车通行。

(二)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保留的中央分隔带开口予以保留,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通行:

1.对开口两端的中央分隔带、机非隔离带中过高的灌木(含灌木球)进行压低修剪;剪除影响视线的乔木枝桠,保持视线通透。

2.对路口增设道路 “交叉路口”警告标志、 “允许调头” 指示标志和警示桩交通安全设施。

(三)对易造成调头车辆与对向直行车辆、逆行非机动车冲突且有信号灯的路口,进行如下处理:

1.增设左转加掉头车道;

2.对中央分隔带岛头处影响安全视距过高的灌木(含灌木球)予以修剪压低,无法压低修剪的成可透视对向车道状;对不影响视线通透的高大乔木予以保留,采取抹芽、修枝等整形修剪措施。

二、对机非隔离带主要开口处过高绿化植物的处理

对灌木(含灌木球)压低修剪,高度控制在60公分以下,同时根据各路口合理的行车视距确定绿化修剪长度;对影响行车视线的乔木枝桠进行剪除,保持视线通透。

三、对行道树遮挡道路交通设施的处理

对市区遮挡信号灯、监控、标志、标线的行道树,集中开展修剪、清理,排除视线障碍。


9、群众代表现场反映宛陵湖水面过底,只有半湖水和拦湖坝偏低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宛陵湖景区设计常水位标高为13.5米,因景区东湖控制闸暂未建设,港汊区域又因征地拆迁问题未实施,现湖区为临时拦水坝(标高11米),若超过此水位,会导致上游农田淹没,引起上访。因此水位暂时控制在11米以下,等上述工程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13.5米的设计水位。


10、群众代表现场反映宛溪河改造后水面较低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目前宛溪河水位较低属实,若采取蓄水提高水位,将影响上游夏渡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待以后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提升水位。


11、社区居民反映向阳新村小区监控缺失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3月10日下午,我委房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询、核实情况,经核实,该小区系国土局牵头、荣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征迁安置区,第三期监控设施已据规划设计要求布设且通过公安部门技防验收,现已收集验收资料复印件备查。


12、古泉镇村民反映环城大道古泉段绿化带封闭,未留出入口,不方便道路两边村民生产生活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3月16日,我委市政局派员到现场与村委会及部分村民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拿出了初步方案,现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13、网友反映宛陵湖捕鱼、钓鱼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随着宛陵湖的建成蓄水,湖区捕鱼及垂钓者越来越多,为充分合理利用宛陵湖资源,美化湖区环境,丰富公众文化娱乐生活,我委园林局与城管、公安局等部门经实地调研,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基础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规范垂钓行为,划分垂钓与禁钓区域。目前宛陵湖景区沿滨湖路侧已划分3个垂钓区域,并在景区内设置了“垂钓区”和“禁钓区”标牌。

(2)对捕鱼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我委园林局与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劝说、引导等多种措施,现已基本杜绝景区内捕鱼行为。

(3)加强对景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好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捕鱼、乱钓行为,立刻制止;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宣传、沟通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14、群众代表询问茶府现在情况怎么样。

市住建委回复:

据了解,由安徽新纽置业集团公司建设的宣城中国•茶府项目,因公司资金链断裂,相关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现正在依法处理中。


15、社区居民询问北门拆迁户过渡费发放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北门拆迁工作由政府组织实施,拆迁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现每月需支付拆迁安置户过渡费约400余万元。拆迁过渡费每月月底发放。


16、现场群众代表咨询地下停车位办证和收费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房地产项目配建车库、车位交易管理与权属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房地产开发项目内按规划批准要求建设的车库、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且界址明确、能够独立使用,符合房屋登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出售(附赠)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车库、车位的初始登记后,购房人应提供登记申请、房屋权属证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等要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的产权证。


17、现场群众代表咨询向阳新村三期工程是否进行验收问题。

市住建委回复:

向阳新村三期工程,已于2013年5月24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我委建管局对此验收程序、组织形式进行了监督,其程序、形式符合规定。


18、网友反映:阳德路是宣城的一条主要东向通道,交通繁忙是宣城的东大门之一。但阳德路至今建设标准过低,路况差,从铁路立交桥到双桥物流园,沿途十多华里,没有一棵树,没有下水通道,也没有像样的路灯夜间照明,影响了宣城的形象。希望引起政府重视,加快改造步伐。

市住建委回复:

2015年,市政府计划启动阳德路及周边地块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包括阳德路道路改造和阳德路周边地块综合整治两个项目,这两个改造整治项目的完成将极大改变阳德路现状。根据计划,2015年主要是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可研,环评,方案确定,用地审批,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19、网友反映:请问昭亭北路至区开发区的新大桥(百寿路)什么时间开放,是建委将路修好了就是封着不开放吗?请问为什么不放通,质量有问题啊。

市住建委回复:

该道路目前处于施工阶段,仅主车道沥青路面铺设完成,非机动车道、路灯、交通工程正在实施中。为确保安全,交通工程完成后需经市交警支队专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放交通。我委将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尽快竣工验收,争取4月份开放交通。


20、网友反映:宣城的马路就像拉链一样,想什么打开就什么时候打开,这事情是不是归建委管?

市住建委回复:

开挖城市道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不断增多,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容量的需求不断增大,为解决类似这些民生问题,相关单位需采取开挖道路增设管道的办法对原有设施进行增容,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二是有些管道由于建设年限已久,部分管道出现损坏,需挖掘道路进行修复;三是供电、供水、供气等行业单位,考虑到自身产业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没能及时与城市规划道路实现同步,待周边开发相对成熟后,才进行管道建设。

挖掘城市道路需办理许可审批后方可实施,我委一直联合规划、城管、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管辖范围按照严格审批、严格监管的原则办理这项许可审批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未经报批随意挖掘道路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也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维护好我们美好的家园。


21、网友询问:我是一名农村人,我们家是一个贫困农村家庭,祖孙三代住在土建的房子里,我一直在靠打工挣钱,听说现在政府有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请问该如何申请,补助标准是多少?

市住建委回复: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市政府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下达我市5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宣州区800户、郎溪县1000户、宁国市1200户、泾县900户、绩溪县900户、旌德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2、网友询问:大唐财富广场二期什么时候能交房?

市住建委回复:

目前,53#-53#楼已交付,47#-51#楼计划今年4月底交付。


23、网友询问:北门改造办在选房算账时,违背拆迁协议。

市住建委回复:

本次大唐御苑二期工作于2015年1月5日启动,共安置224户,其中215户已选房,且已核算完毕并签字确认,还剩9户未核算安置。北门拆迁安置一直按照“公平公正、先拆先选、就近靠档”的拆迁安置原则和《宣城市北门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按拆迁协议序号实施安置选房。

1、关于安置区位置换系数问题:

按被拆迁房屋应安置面积就近靠档选房的安置原则,其中:(1)、选择在大唐御苑组团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用于产权调换的合法面积乘上区域系数(被拆迁房屋在A、B、C、D的区域系数分别为1.2、1.1、1、1),另按上述面积增补6%(小高层系数);(2)、选择在凤凰城组团安置的,协议中明确用于产权调换的合法面积乘上区域系数(被拆迁房屋面积在A、B、C、D的区域系数分别为1.1、1、0.9、0.9),另按上述面积增补9%(高层系数)。

2、超应安置面积价格核算问题:

(1)、选择在大唐御苑二期安置的,按被拆迁房屋应安置面积就近靠档选房的被拆迁户,超应安置面积部分按2600元/㎡结算;不选择就近靠档的,超应安置面积15㎡以内按2600元/㎡结算,再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优惠6%(3760元/㎡)结算;按《宣城市北门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政策分户的第二套住宅安置房按市场价优惠4%结算(3840元/㎡)。(2)、选择在凤凰城组团安置的,按被拆迁房屋应安置面积就近靠档选房的被拆迁户,超应安置面积部分按2900元/㎡结算;不选择就近靠档的,超应安置15㎡以内按2900元/㎡结算;再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优惠6%(4700元/㎡)结算。

3、关于楼层差价问题:

根据宣城市区北门危旧房改造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宣政秘【2010】137号文)有关规定,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无楼层差价,超应安置面积部分需找楼层差价。

4、关于房屋成新差价问题:

根据市政府宣政秘【2010】137号文件规定,按被拆迁房屋成新需找补差价。对被拆迁房屋是套式房或1995年1月1日以后建造房屋的合法面积不再找补成新差价,其他按房屋建造年代收取成新差价。

5、关于选房交款问题:

选房确定后,超面积选房所欠房款,自本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清房款。


24、网友发帖:宣城邮电大院(长途汽车站对面)有三栋五层楼房,好像是1985年建造的,由于扩马路靠西边的已拆掉三分之一,现已成危房,且无责任人,地皮属邮政,邮政也不管,这三栋楼房不要多长时间就会倒塌,城建部门可否关注?

市住建委回复:

经了解,位于宣城邮电大院三幢五层楼房,其中有两幢房屋在2005年市区梅溪路拓宽改造中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了一幢楼房部分占道房屋,考虑整幢房屋结构安全性,另一幢已腾空的房屋未进行拆除,同时,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2013年,由宝城社区对腾空房屋进行了封堵。另外,市规划城建部门已统筹进行规划,结合下步长途汽车站搬迁后,周边土地整体规划和利用,也将该区域纳入旧城区改造范围。


25、网友询问:我家住在春归西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用上天然气?

市住建委回复:

近年来,我委督促市燃气公司不断加大老旧小区的天然气改造力度,每年按计划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您所描述的地区可能因存在违章建筑、房屋户型结构不合理等原因,在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等方面不具备开通管道天然气的条件,短期内难以开通天然气。您可以与市燃气公司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029777、2513025),告知您居住的详细地址,市燃气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对您居住的小区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是否具备开通管道天然气的条件。


26、网友询问:宣城去年堵路那么多,很多是因为农民工工资没有支付,当初制定的先缴纳保证金的做法呢?

市住建委回复: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建筑工地规范总分包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11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规定了承接各类工程的建筑业企业),按单项工程合总造价的2%或者按照不低于当年单项工程应付劳务工资总额的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缴纳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手续时,应当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凭证”。因此我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后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这就是对网友所提出的有关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的答复。
     农民工欠薪问题已成为我国较为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近年来得到高速发展,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领域,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一般都集中在传统节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成为支付的高峰期,而且拖欠原因较为复杂,有建设单位没有按进度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也有施工企业管理原因,没有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每年从元月初起,组织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总工会、人行、宣州区政府等单位派员集中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要求所有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清欠工作,快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序平稳,仅市本级就兑现农民工工资1亿余元,涉及农民工1万多人,其中在处理几起由于欠薪数额较大企业实在无力支付以及因企业主欠薪逃匿而无法正常进行处理的投诉时,市清欠办及时动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急周转金以及通过其他的渠道积极筹措了资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想尽一切办法确保让每个农民工兄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近几年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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