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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开展效能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市直单位开展效能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13 20:26

  宣城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机关效能,市直效能办要求市直单位对照《2012年度市直单位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 “三查三看”:  
  一是查效能建设氛围,看是否宣传到位、氛围浓厚。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近期下发的《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提神、提效、提速”的要求,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自觉践行“五办”(对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作风。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效能工作宣传标语;统一制作科室标识牌、工作人员桌牌、去向告知牌和窗口工作人员胸卡;对外公布本单位效能投诉电话号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公共服务和窗口服务等单位(含二级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市直效能温馨提示牌”。  
  二是查效能工作薄弱环节,看是否严明制度、严肃纪律。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服务企业、解决老百姓“办事难”方面,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提高工作效能,拓展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切实优化程序、创新方法、加快节奏、优质服务,提高执行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加强工作纪律方面,要严格落实上下班等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非办公电脑软件,加强办公用QQ实名制管理。  
  三是查效能投诉受理管理情况,看是否畅通渠道、受理规范。要不断完善来信来访、电话、政民互动等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加强投诉电话的管理,工作时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受理投诉电话,非上班时间可通过电话录音受理投诉,上班后要及时受理、反馈。要建立效能投诉受理台账,做到一人一事一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投诉畅通、受理规范、限时办结、反馈及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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