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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特种设备管理连续57年安全无事故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57

宣城传媒网讯 3月24日,旌德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境内4家使用3-5吨不合格电动葫芦的石板加工企业既未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又未按规定时间提起行政复议和上诉,移送法院立案审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借此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真正做到防患未然。
  该县自建国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地安全使用,实行公安、消防、安监、质监多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特别是该县质监局成立以来,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实现本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57年无事故。2007年辽宁省铁岭“4·18"事故发生后,该县质监局专门召集境内所有使用电动葫芦的石板加工企业上安全课,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通过多次检查督促,大部分企业在去年底及时整改或淘汰了不合格电动葫芦,但仍由少数几家企业对质监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个别企业主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拒不签字,为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为此,该县质监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对拒不整改的4家企业行政处罚3000-10000元,并按法律规定征收滞纳金,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朱于斌(特约记者)章传辉 喻胜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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