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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环保加快适应纪检派驻工作新要求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3-12 16:36

  宣城新闻网讯 宣城市环保局纪检组强化派驻意识,积极探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思路、途径和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坚持在创新工作思路上,加快适应派驻工作新要求。一方面,强化了派驻机构的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和环保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了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在加快纪检工作融入环保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直接参与“污染减排、生态建设、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直接参与和促进了环保中心工作;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获市纪委命名,“清正廉洁山青水秀,求真务实天高气爽”理念入选“全市十佳廉政文化理念”;纪检组举办了“环保讲坛”,广泛深入的宣讲廉政教育,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肯定。
  二是坚持在履行纪检职责上,加快适应派驻工作新要求。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开展谈心交流、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拓宽了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实效;对发现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及时指出不足,帮助改正提高;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事和财务,直接参与了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行政处罚立案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在环保重大决策中,能坚持原则,独立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工作富有成效,在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会议上,局纪检组做了典型交流发言。
  三是坚持在发挥协调作用上,加快适应派驻工作新要求。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维护班子权威,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搞好协调配合,协助党组和班子成员,抓好系统和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活动;通过政务党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预防,规范了权力运行,独立设置了项目管理科,将竣工验收等监管权限从环评科分离,实行了项目审批、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三分离”。实行了建设项目局务会审批制,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局务会审查制,坚持重大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策,制定了《宣城市环保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宣城市环保局内部审计制度》和《宣城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环境监察机构联动工作办法》,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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