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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提案及答复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05 11:21

案由: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提案

提案人:何光华、王屹

提案日期:2013-1-6

内容:

港口湾水库是我市的大型水库,水质问题事关下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目前水库上游水体被污染的问题不容忽视。位于上游旌德县境内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和日晟矿业有限公司,绩溪县境内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和金萤工贸有限公司均为砩石选矿企业,其生产时选矿废水甚至尾矿沙直接排放(倾倒)入港口湾水库上游河流,对水库上游水体造成了污染,直接影响到港口湾水库水质安全。由于涉及到跨界污染,宁国市环保部门多次与有关方面协商沟通,但终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建议宣城市政府从保障港口湾水库水质安全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根本解决上游选矿企业废水排放污染问题。

提案答复:

何光华、王屹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废水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接到市政协委员《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废水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建议》(第7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黄虹宁为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组,详细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办理。

我局会同相关县(市)环保部门,多次派员对相关企业明察暗访,对其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如下:

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原名康达精粉厂)是一家年产5000吨萤石精粉的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宣城市环保局分别于2008年8月和2011年4月两次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将其列为市、县环保部门重点巡查对象,实行重点监管。主要环境问题:部分原料露天堆放、厂区环境混乱。

绩溪县金莹工贸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因设备和环保设施老化,曾被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2008年9月该企业年产10000吨萤石精粉技改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其萤石精粉生产线进行技改,但因市场原因,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部分回用、雨污分流系统未建成、原料堆场和尾砂堆放不规范、尾矿库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生产项目2011年经旌德县环保局审批建设,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至今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料库、产品库均未建设,矿石破碎工段为露天操作,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厂区环境混乱,尾砂矿无序堆放。

旌德县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废水处理设施未完全建成,尚不具备处理能力;产生的尾矿和废水均贮存在厂区内的废水收集池中,未处理;原料(萤石)露天堆放于厂区内;原有浮选生产线未完全拆除。

3月27日,市环保局局长黄虹宁带领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宁国、绩溪、旌德,对提案中涉及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取样监测,进一步查实相关企业的环境问题;同时对西津河沿岸居民进行走访,并要求三县(市)环保局对上游沿岸可能排污的其他企业开展巡查、抽查。

我局提案办理工作组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所有情况进了汇总、分析,于4月2日以宣环查函[2013]35、36号文下达了对亨旺矿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处理意见,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分别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其企业立即停产、限期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设规范化原料堆场,禁止露天堆放。要求绩溪县环保局

加强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回用及尾矿砂处置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废水回用记录台账。

2、责令绩溪县金莹工贸公司立即建设和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建设规范的原料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建立和完善尾矿库的防渗防漏措施,规范堆放尾砂矿。要求绩溪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回用及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管,密切关注企业部分外排废水的水质情况,确保达标排放;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废水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责令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在破碎工段建设除尘及降噪设施,减少生产过程中扬尘的无组织排放和噪声污染;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建设规范化的原料库及产品库,禁止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妥善堆放和处置尾砂矿。要求旌德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企业外排废水的水质情况,确保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4、责令旌德县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加快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严格管理目前存放厂区废水收集池中的生产废水,暂不得外排;将原料全部存入具有环保措施的规范化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彻底拆除原有浮选生产线。要求旌德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目前,四家企业均已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经环境监察部门现场督查,当前各相关企业整改进度如下: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已建立了生产废水回用台账,露天堆放的原料全部存入新建的两个大棚中。金莹工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原料全部清理,建成了生产废水回用池和尾矿库废水回收池,正在建设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和规范的尾矿库。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原料库地面硬化约400平方米,原料库遮雨棚及产品库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对矿石剖碎工段进行整改,建专门剖碎厂房及粉尘防治措施;已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待旌德至宁国公路畅通后,再将尾砂运往宁国出售;现企业法人专门负责此次整改,正在委托有资质的污染防治设计单位对粉尘、废水处理进行专业设计,下一步将对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完善。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原料库等主体设施,正在安排拆除原有浮选生产线;已委托合肥绿创公司对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设计,各项环保措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同时对原环评文件依法进行变更。

在工作组沿西津河现场调查过程中,虽然上述企业已停产,但西津河河水仍呈现浑浊现象,经排查,主要是绩宁高速公路施工和为绩宁高速公路建设批准的河道采砂所致。按照绩溪县政府统筹安排,在宁绩高速施工完成后,沿河3个采砂点将全部关闭,至时,西津河水浑浊现象将会得到改观。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责成相关县市环保局,确定专人跟踪督查,按照“不达标,不验收;未经验收,不准生产”的原则,全力督促企业整改,并将西津河流域金沙段纳入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流域整治工作中,不定期对沿河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提请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同时,我局将会同相关县(市)政府,主动与绩宁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联系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宣城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3019936

 

                                              宣城市环保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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