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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团市委 市妇联 作者: 发表时间:01-31 10:0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展开。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城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区(村)疫情防控志愿者招募

由城区各社区(村)牵头,在社区(村)所在地志愿服务站点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面向辖区居民,重点招募具有医疗、应急救援等一定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如返乡医学专业大学生等,主要从事对居家隔离观察的居民日常体温测量、参与社区公共场所消毒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志愿者招募

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向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交通卡口疫情防控志愿者,主要从事过往人员体温测量等志愿服务工作。社区报名人员充裕的可主动联系团市委进行统筹安排。

三、应急志愿者招募

为协助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拟招募应急志愿者,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坚定,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18至40周岁,身体健康(有医护工作、应急救援经验的可放宽至45周岁);

     3.近一个月无发热等病史,无相关疫区暴露史,无与确诊或者疑似人员接触史;

     4.纪律意识强,无不良记录或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安排;

     5.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人际沟通能力。

    相关单位联系人如下:

    市文明办联系人:汪静怡,联系电话:13395631358;

    市民政局联系人:李承斌,联系电话:18130262262;

    团市委联系人:郭玉红,联系电话:15156338610;

    市妇联联系人:程梅,联系电话:13956561616。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四、其他说明

1.不提倡全市各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自行组织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确需开展的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

    2.志愿者上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3.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予以评优激励,对优秀志愿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团市委 市妇联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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