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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违建“零容忍”,及时发现快处置
来源:上海城管 作者: 发表时间:03-21 10:30

以案释法

拆违控违一直是城管执法工作的重点,而对新增违建的严格把控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金山区山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构建新增违建发现机制、完善拆除违建执法流程、说法析理并重共推三步走,多措并举、竭尽全力将违建控制在萌芽状态,形成辖区内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

案情介绍

2023年3月2日15时16分,山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物业反映至山阳镇同凯路某住宅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房屋正在装修。

经现场检查,该处房屋为叠墅房型,在其4楼门口、5楼北侧东面及西面共用砖头新砌了五面墙,且该处房屋正处于施工装潢中;经查阅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该处房屋产权人为曹某及汤某。

2023年3月3日,曹某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其表示出于装修的需要,其和汤某雇佣了工人在房屋4楼及5楼用砖头新砌了5面墙,打算用作封闭平台,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日,上海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张某至中队协助调查,其表示物业于3月1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了此处新砌的五面墙,第一时间对施工工人进行了劝阻制止、电话联系了该处房屋的业主曹某及汤某、向业主开具了《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同时将违建情况上报于城管部门进行处置。

2023年3月3日,本案调查终结,依法认定曹某及汤某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向曹某及唐某开具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

3月6日,中队至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自行拆除了其搭建的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案从3月2日介入执法至3月6日当事人自行拆除,仅仅历时四天,成功将违建消除在了萌芽状态,营造了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拆违案例。但不可否认,在拆违控违道路上,仍然会有诸多艰难险阻、荆棘载途,山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以坚持原则的正气、攻坚克难的勇气、违法必究的霸气以及敢于胜利的朝气,穷尽执法手段、推进拆违控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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