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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分割起争议 左哥调解息纷争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黄开军 发表时间:01-10 16:13

郎溪县一村民于某在丈夫出车祸去世后获得了100万元的赔偿金。婆婆、公公担心于某将来再嫁人会把钱带走,导致双方关系僵化。由于赔偿金纠纷迟迟无法解决,婆婆、公公便向郎溪县左哥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要求继承死亡赔偿金。

交通意外 让家人悲痛欲绝

2023年12月9日晚10点许,郎溪下着蒙蒙细雨,宋某某在无红绿灯三岔路口,走在斑马线往家赶。忽然,左边开来一辆小轿车,宋某某躲闪不及与小轿车相撞,宋某某当场死亡。

年仅30岁的宋某某死亡使家人饱受了失去亲人的悲痛。宋某某死亡时,才结婚5个月,妻子于某面对这样的惨剧难以接受。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痛不欲生。这起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很快出来了,小轿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宋某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父母拿钱 让儿子入土为安

父母把儿子养大成人,一起共同生活30年。父母到处找亲戚朋友借钱,凑齐结婚彩礼18万元,2023年7月登记结婚,宋某某离开父母与妻子于某一起生活。为了让儿子早点入土为安,妻子说家里没有积蓄,无力安葬丈夫。无赖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宋某某父母的拿钱安葬了儿子。

讨要权利 调解分割赔偿金

自从因为安葬费的问题产生纠纷后。于某与宋某某家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恶化,以前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变成了仇人。于某与宋某某虽然登记结婚时间不长,但是合法夫妻,与他父母不再一起生活,要求全部拿回死亡赔偿金。宋某某父母认为:儿子与我们一起生活30年,养大成人还借钱给他结婚,于某没有良心,想独占儿子用命换来的钱,没门。无奈之下,来到左哥调解室申请调解,要求分割儿子的赔偿金。

为尽快帮助其解决纷争,告知死者父母,于情于理理应得到儿子的赔偿金,但于某作为死者的合法妻子,也应该拿回应得的赔偿份额。左哥先后多次找到于某,对死者宋某某的死亡深表同情和慰问,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你丈夫毕竟与他父母共同生活了30年,也是死者的直接亲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调解成功 纠纷圆满化解

经左哥多次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明晰法、理、情,劝导纠纷当事人心平气和,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法与理、情与利、得与失的权衡下进行协商。最终调解达成一致意见:除去安葬费后,于某分割35万元。双方无异议。

协议履行后,双方均表示满意,至此,一起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在左哥调解室的倾情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黄开军)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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