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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民主考评活动“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2年度民主考评活动“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2-21 23:45

宣评公组〔20131

市直各单位,各参评单位:

    在2012年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活动中,各参评单位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了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审查,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宣城中学等29个单位“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公共服务单位都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12年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单位名单

 

                           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

                             2013年2月18日

附:

2012年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单位名单

 

    一、公用事业类

    宣州区婚姻登记处

    移动宣城分公司

    宣城市邮政局

    二、公共交通类

    宣城汽运驾校

    宣城汽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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