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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19:16

      4月26日,在宣城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上,评估组认定: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达到了国家语委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顺利通过工作评估验收。
      4月24日至26日,根据省语委的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同志率领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宣城市进行了为期两天半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本次评估抽取了宣城市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12家单位作为受检单位。在听取了宣城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丁绍东同志的工作汇报后,评估组分两个小组深入到各受检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测试、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这些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反馈会上,省评估组负责人、省语委办公室主任孙海珍高度评价了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宣城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顺畅交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语言文字工作者为此做了大量的扎实有效的工作,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达到较高的规范化水平。评估组认为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领导重视,机构落实,语言把文字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注重宣传,精心安排,努力营造语言文字的工作氛围;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四大领域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同时,评估组从深入推进工作的要求出发,对宣城市今后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综合管理。
      宣城市四大班子的有关领导和全体语委成员出席了本次评估工作的汇报会和反馈会。反馈会上,宣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秘书长张建军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宣城市将以这次检查评估为新起点,制订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切实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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