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市将拍卖城区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23 20:03

宣城传媒网讯 为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和城市公共阵地资源,树立经营城市理念,美化市容环境,市建委日前依据户外广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市区公交站台广告位发布权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收入,专项用于城市建设与维护管理,优先用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余款上缴市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据了解,我市城区目前现有各类公交站台广告位、出租车站牌、附路灯杆式广告位以及龙门架广告位、高炮广告位200多个,大多位于市区鳌峰路、状元路、锦城路、民生里、九州大道、民族路、环城北路、中山路、敬亭路、宣泾路、梅溪路、昭亭北路以及宣南路(开发区)等近20条繁华路段,不仅人流、车流量大,位置显眼,并且与城市亮化、美化相结合,广告效果较好。在我市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导致平面广告牌减少的情况下,这些公交站台广告位、出租车站牌、附路灯杆式广告位以及龙门架广告位、高炮广告位的广告位经营权的拍卖,无疑会满足众多广告公司和厂商发布信息的需求。
  
据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拍卖的公交站台广告位为市区主次街道两侧与道路平行的公交站台广告位。其中,垂直于道路的公交站台广告牌主要用于标识公交线路,不属于此次拍卖范围。被列入拍卖的公交站台广告位的使用年限定为两年;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公交站台结构,只能内设广告画面;公交广告必须采用先进的灯光处理,并服从市政府统一开灯亮化的时间要求,其亮度必须通过市政管理部门的验收(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好其接通电源等工作);广告牌设置后不能闲置,闲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发布公益画面;买受人负责公交站台日常维护和保洁,对所拍卖的公交站台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及安全检查,并对所拍卖的公交站台广告牌的安全负完全的责任,灯光出现缺损时必须及时修复。
  
据悉,目前市市容管理局已着手对市区公交站台广告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预计6月份,市建委将向市市容管理局移交公交站台广告位;市市容局将通过制定具体拍卖方案,选择拍卖公司,确定拍卖底价,发布拍卖公告;之后由拍卖公司组织拍卖。7月1日以后,市市容管理局监督有关广告公司落实合同要求,保持广告位完好,按规定发布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

【责任编辑:】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