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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公积金结婚被判管制半年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发表时间:03-26 10:50

2013年下半年,越秀法院共审理10人因套取公积金而触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证罪等罪名被判处刑罚,其中8名被告人系公积金缴存人,套取公积金多因生活需要。涉案被告人中4人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结婚和买房,2人是为了清偿债务,1人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店铺装修。

  套取5.5万公积金还债

  2013年3月,被告人杨某为了归还同案被告人郑某等人的欠款,在被告人郑某的联系介绍下,合谋伪造了内容为被告人杨某与他人按份共有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某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等一系列虚假文件。2013年3月13日,被告人杨某、郑某等人使用上述伪造的证件材料提取了杨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人民币55000元。

  该款到账后,被告人杨某向被告人郑某归还欠款及利息人民币18000元,并支付给被告人郑某等人伪造上述证件材料的费用人民币24000元。最后,二人均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被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

  造假材料提公积金被发现

  29岁的被告人沈某为筹集结婚资金,通过他人伪造房地产权共有证等房地产权信息材料及原任职公司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于2013年3月21日持上述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归案。后被告人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决执行管制六个月。

  名词解释: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法官

  分析

  套取自己公积金不直接触犯刑法

  但常伴随伪造证件等犯罪行为

  经办法官认为,公积金提取渠道狭窄,是导致缴存人寻求非正当途径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难题的根本原因。

  第一,提取条件过于苛刻。根据现行规定,大多数城市的缴存人只有购买房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不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而对于刚需一族的青壮年群体来说,由于房价高企,首付款的筹集已成为他们最难跨越的门槛。

  第二,未能为缴存人提供更全面的住房保障服务。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购房后的贷款,不能用于缴纳与购房相关的税费、中介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三,长期无法提取面临贬值压力。由于房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造成公积金实际购买力持续缩水的不利后果,容易陷入“越不买房就越买不起房”的尴尬境地。

  基于上述原因,非法提取公积金中介有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套取自己名下公积金本身虽不直接触犯刑法,但在此过程中时常伴随着伪造证件行为,实际上极易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等各类刑事犯罪。

【责任编辑:jinqiong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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