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以房养老 我市9成老人没兴趣
来源:宣城搜房网 作者: 发表时间:07-15 15:52

  随着“以房养老”指导意见的出台,7月1日起,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试点“以房养老政策”。虽然我市并不在试点范围之内,但是这个新鲜的政策仍然引起了市民的热议。

  A. 9成老人没兴趣

  从周一开始,记者随机在市区采访了十多位老人,这些老人大部分表示无法接受“以房养老”,会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只有两位老人,因为自己原来的房子基本在闲置,所以表示如果可以的话会考虑试一试。

  住在春归苑小区的赵大爷和老伴都是郎溪人,老夫妻俩现在在市区帮儿子带小孩。“儿子和媳妇都在宣城上班,买了两套房,自己住一套,我和老伴住一套。他们经常讲要我们以后就留在宣城,不走了。”赵大爷表示,如果他和老伴真的搬到宣城定居的话,郎溪老家的房子倒是可以试试‘以房养老’,不过这也得看保险公司愿意给他多少钱,如果金额太低,他肯定不会干的。”

  像赵大爷这样有房闲置的毕竟是少数,家住西林名都的刘大妈就表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女婿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如果自己把房子抵押了出去,以后女儿可就没有自己的房子了。住在希达小区的王大爷则表示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也有1000元左右的租金,加上自己2000元的养老金完全可以保障生活,何必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呢?

  B. 或许难成主流

  采访中,保险业业内人士黄先生私下向记者表示,目前来看,以房养老虽然是一项不错的政策,但是还需要试行一段时间积累经验。

  “比如说房子估价50万元,但是老人将房产抵押出去之后,只拿了几年的保险金就去世了,剩下的财产如何分配处理?房价并不稳定,如何分配才能让双方满意?”黄先生同时认为,即使在西方国家子女独立性非常高的情况下,以房养老的参与度也并不高。如果以后政策顺利推行,最大的参保人群可能就是失独老人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也许只有他们才会考虑和保险公司谈以房养老。

  研究房地产行业多年的刘先生也表示,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房子是家庭的重要财产,当然要留给子孙继承。在大多数子女看来,房子作为财产留给自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相信大多数老人不会仅仅为了老年物质生活更好,而和子女产生纠纷。而且对于一些高龄老人来说,看病是支出的大头,一旦遇到大病,会有相当一部分费用需要个人承担。“万一老人突然患病,还可以把房子卖掉救急,所以老人一般不会把房子轻易抵押出去。”

  刘先生觉得,只有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完善,让老人没有了后顾之忧,社会才会逐渐接受这种养老形式。

  C. 我市暂无相关产品推出

  就以房养老,记者致电我市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均为暂时没有相关产品推出。

  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保险产品主要还是看省公司的“动作”,如果省公司没有消息的话,暂时应该不会出台类似的产品。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则表示,本次试点城市只有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地方,而且试点期要到2016年6月30日才结束。我市并不是试点城市,所以暂时也没有类似保险产品推出计划。

【责任编辑:jinqiongliang】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