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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出台系列政策 帮扶退捕渔民就业
来源:宣城日报 作者:余健 发表时间:11-20 11:54

为确保广大退捕渔民安心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近日,记者从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宣州区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对广大退捕渔民进行帮扶。

对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渔民还提供一次性就业补贴。劳动年龄内的退捕渔民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退捕渔民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跨地区就业(原则上应为跨县级以上统筹地区)的退捕渔民,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交通费补助。

对居家就业的退捕渔民和组织退捕渔民居家就业的单位或实体,由就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1000元每年就业补助。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时,宣州区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退捕渔民需求特点的创业担保贷款产品和服务,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退捕渔民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每年至少提供1次职业培训,最多可培训3次,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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