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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助推新农村建设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7-30 23:20
  宣城新闻网讯 经过精心准备,宣州区于日前出台《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本年度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考核方法、奖补措施,并对建立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等做出要求。
  根据《奖励办法》,宣州区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以及奖补资金的使用呈现几大特点:
  一、类型众多,梯度推进。宣州区2010年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建设水阳、水东两个整体推进示范镇;抓好“两线”,即沿318国道大型示范带(含文昌、寒亭、五星、沈村、洪林5个单位示范点)和沿104省道大型示范带(含古泉、双桥、孙埠、水东4个单位示范点);建设水东镇宗水线生态长廊、水阳镇江南水乡观光休闲旅游示范区和洪林镇东华山村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区;建设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54个,其中包含整体推进型示范村4个,和谐发展型、整洁型示范点100—120个;今年规划建设和谐美丽乡村3—5个。
  二、分类管理,公开透明。示范乡镇、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示范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长效管理等方面,共7项14条;和谐美丽乡村从生产发展、规划先行、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5方面考核;整洁型示范点以“三清四改一推广”为主要内容,等等。考核工作自下而上有序进行。
  三、以奖代补,动态管理。奖补资金由省、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组成,区政府统筹管理使用。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坚持“动态管理、统筹安排、以奖代补、务求实效、非重复补助、公开公正”原则。各类型建设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可以得到0。3—3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完成规划不到位不予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授予荣誉称号。
  四、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对于精品示范区、和谐美丽乡村,经验收达到优秀、良好、合格的,按村民自筹和乡镇、村投入资金的比例予以奖补,分别为20%、15%、10%;最高奖补标准为30万元。
  五、探索长效机制,实施奖惩。要求示范单位就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专项经费并落到实处。由区新农办牵头,不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建立调查档案,年终进行评议。对成绩优秀、良好者安排奖励资金,对合格者保留申报示范单位资格,不合格者停报1—2年。在示范村中实行长效管理试点,设立管理基金,成效明显者奖补,以后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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